2019年度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開始申報,補貼高達100萬元

     

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《關于做好2019年度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》,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19年8月23日前完成申報。


一、申報對象
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制造業(食品、藥品類生產企業暫不列入申報范圍)、服務業和建筑業企業或組織。


二、政策扶持
獲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由省人民政府表彰獎勵,頒發獎牌和證書,給予每家獲獎企業或組織一次性獎勵100萬元。獲獎企業或組織間隔兩屆后,可再次申報并享受同等獎勵。


三、申報條件
申報企業或組織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:
1.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五年以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。
2.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、環保、質量等政策,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范圍的應取得有關證照。
3.質量管理體系健全,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,推廣及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兩年以上。
4.產品、服務、建筑工程和經營質量以及自主創新能力、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,在近三年國家或省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記錄,最近三年沒有消費者重大投訴。
5.制造業、建筑業企業經濟效益好,其經營規模、年利稅額、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,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,同時2018年度銷售額(或主營業務收入)在5億元以上;服務業企業經濟效益好,其經營規模、年利稅額、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,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,同時2018年度銷售額(或主營業務收入)在1億元以上;非營利性組織,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,并獲得主管部門或省行業協會推薦。
6.積極履行社會責任,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、安全、環保、衛生等事故,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、知識產權、勞動保障、環保、安全生產、稅收等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。

2019年度廣東省政府質量獎開始申報,補貼高達100萬元